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清缴结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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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相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常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4〕4号)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监管,依据2016年市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决定对2016年度部分市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执收及上缴情况进行清缴结算,重点对市安监局等16家单位(名单附后)的收缴情况进行核查。请相关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3日,将涉及2016年度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原件、租金收入账簿(复印件)、上缴财政及税费票据(有银行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我局稽查科。 联系人:周文雄,电话:7254362,18073699800 附件:清缴结算单位名单.doc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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