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澧县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度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考核评定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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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澧县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度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第一名:常德市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姚必政) 第二名:湖南省津市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庞圣贵);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皇志明) 第三名:湖南顺昌建筑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朱玉伟);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舒兆中);湖南广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郑家发) 本次考评结果可用于2017年度澧县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分别予以5分、4分、3分的加分奖励。 对上述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监察室反映情况,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6日,受理电话:0736—7786082。 附件:关于澧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考核结果的报告.doc
常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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