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非税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3 信息来源: 市非税局 字体:[ ]

    常非税〔2017〕33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和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3号)和市财政局《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常财发〔2013〕6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度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本级履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职责的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

    二、考核原则

    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自我评价与综合评估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非税收入征管的规范程度及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执收行为、征收管理、票据管理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一)单位自评。执收单位对照《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评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其中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请填写《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成情况核对表》(附件1)。2017年国家、省级出台取消、停征、暂停、免征的非税收入项目,不纳入考核。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成情况核对表、自评表及自评材料请于2018年元月8日前报送市非税局。

    (二)综合评定。市非税局根据执收单位自评、平时记录、专项稽查等情况,综合评定分数后报市财政局研究审定。

    五、考核要求

    (一)执收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收工作考核。考评结果将由市财政局发文通报。

    (二)执收单位要及时上报自评情况。不上报或未按时上报的取消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评先资格。

    联系人:市非税局征收科  万思宏  鄢鑫  7226531

    附件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成情况核对表.doc

    附件2: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评估考核评分表.doc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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