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非税局关于2016年度市直单位财政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
|||
|
|||
常非税〔2017〕1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按照《常德市财政票据年检办法》(常财发〔2006〕38号)要求,我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管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市直单位)2016年度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度应参加年检的市直单位共282家,已年检282家,年检合格281家,年检合格率达99.7%。大部分单位能按照年检要求认真自查,积极配合年检工作,常德市档案局等281家单位年检合格(见附件1),其中湖南省常德芷兰实验学校等20家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有序,被评为票据管理优秀单位(见附件2);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协会因票据使用不规范被列为票据年检不合格单位,暂停供应票据。 2016年,市直各单位依规购领使用财政票据,及时核对收入,核销票据,票据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此次年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单位不及时参加年检,存在票据填开不规范,资金缴存不及时等现象,对此我局已要求单位及时整改。 市直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完善票据管理工作,以充分发挥“以票管收”的积极作用。 2017年6月8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