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非税局关于2017年度市直单位财政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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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团体: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湘财非税〔2013〕1号)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湘财非税〔2016〕7号)要求,我局对市直单位、相关社会团体2017年度购领的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团体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领购使用,票据管理日趋规范。全年应参加财政票据年检的单位281家,已检281家,合格278家,合格率98.93%。常德市公安局等20家单位严格按规定申领、使用、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被评为票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此次年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会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该缴财政的不及时缴存,规定年检时间久久不理不办等。对此我局已督促单位整改。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因收入缴存不及时,常德市园林花卉艺术行业协会、常德市棋艺文化协会因票据使用不规范,均被列为票据年检不合格单位,暂停供应票据。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请各用票单位加强票据管理,杜绝违规行为。同时,希望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更好地发挥 “以票管收”的作用。 附件:
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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