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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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强化“以票管收”,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我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社会团体2017年度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年检。 2017年,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团体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领购使用,票据管理日趋规范。全年应参加财政票据年检的单位281家,已检281家,合格278家,合格率98.93%。常德市公安局等20家单位严格按规定申领、使用、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被评为票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此次年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会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该缴财政的不及时缴存,规定年检时间久久不理不办等。对此,我局已督促单位整改。部分单位因收入缴存不及时、票据使用不规范,被列为票据年检不合格单位,暂停供应票据。 稿源:票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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